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证监会)今天发表通函,容许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证监会认可联接交易所买卖基金(exchange-tradedfund,简称ETF)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,根据简化规定投资于来自不同市场的海外上市ETF,当中包括主动型ETF。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女士表示,进一步简化适用于联接ETF的规定将为ETF发行人节省成本和提供灵活性,并拓阔投资者的投资选项,同时确保维持适当的投资者保障水平。此举亦将提升香港在吸引海外ETF方面的竞争力,巩固其作为卓越资产管理枢纽的地位。